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召开地下水水位下降显著区域专题会商会议
为切实加强我区地下水管理和保护,推进超采区治理措施落地见效,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水位动态通报制度》,2月26日,自治区水利厅召开地下水水位下降专题会商会议,针对呼和浩特市、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超采区部分控制井地下水水位低于控制水位问题进行会商,副厅长李彬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通报了8个盟市超采区控制井水位变化情况及涉及到的超采区地下水水位变化情况,相关盟市水利(水务)局负责同志围绕存在问题、原因和下一步工作举措分别进行发言。水利厅水资源处针对问题分类提出整改落实意见,要求有关盟市、旗县高度重视,及时采取针对性治理措施,积极推进超采治理。
会议强调,超采区治理事关区域可持续发展,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有关地方政府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地下水超采治理的重要性,进一步压实超采区治理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四水四定”原则,发挥好水资源最大的刚性约束作用。各有关盟市水利(水务)局要督促指导各有关旗县找准原因,把区域的地下水总用水量控制在可开采量之内,坚决打赢超采区治理攻坚战。要采取有力措施,分水到户、强化计量,通过实施农业高效节水、调整种植结构、水源置换、退灌、休灌、轮灌等措施,管好用好地下水。要加强管理,节奖超罚,强化超采区治理执法,严厉打击违规取用地下水行为。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水利厅相关处室和部门负责人,呼和浩特市、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水利(务)局有关同志参加会议。
来源:内蒙古水利厅网站
2025-02-28